【下坡路】隨筆 - Essays
望著面前的下坡路,我想再走走看。 這一條路,是我以前上國中的時候,往學校的必經之路。直到現在上高中,它還是我往車站的必經之路。這裡,是名符其實的下坡路:我騎著腳踏車從我家爬上來到學校,要花半個小時;從學校一路滑回家,卻只需要十五分鐘。 我現在身邊沒有腳踏車。我打算從這條下坡路的起點開始走。 現在在我背後的,是國中三年來一直每天經過,每天進去打招呼,每天買一罐飲料出來的便利商店。在如今便利超商一家接著一家開的情況下,我實在很難相信這家店這三年來居然都維持這麼小一間的樣子,裡面擺了兩個書櫃放滿了漫畫,定價是八十,但老闆都會賣五十八,因為這間便利商店的顧客他都很熟,全都是國中放學回家路過的學生。我現在高中放假回家站在這裡,倒是挺突兀的。 不過這時候,這間店已經加盟了,變成又一間的便利超商。下一屆的學生開始買漫畫要多花二十二塊了,我真為他們感到惋惜。我經過他們店門口,理所當然就進去打個招呼,也買了一罐飲料出來。 我走到便利商店靠近路口轉角處的牆壁,坐在水泥地上。 有一台小貨車停在路口等綠燈。這裡的十字路口,橫向的綠燈是七十五秒,縱向的綠燈是十五秒,這是我每天騎腳踏車在這裡等候的經驗,因此這台小貨車大概要再等一分鐘。小貨車剛好擋住陽光,我就趁這一分鐘坐在水泥地上。我悠哉悠哉的拆開吸管的塑膠套,悠哉悠哉的用嘴把吸管叼出來(手沒空嘛),再悠哉悠哉的將吸管插進鋁箔包。正當我悠哉悠哉的要開始喝奶茶的時候,前面的燈號變成綠色了。我把頭一歪,但是閃不掉所有的陽光。我很怕光的。 這面牆邊,是我和同班同學以前每天放學來這裡等公車之前休憩聊天的地方。大家會坐成一排,比較有話聊的會站起來走來走去,然後等著最後一班公車來。這是所謂升學班的悲哀,也是升學班的樂趣:不用遇見國中就在抽煙的痞子,也不用跟人排隊買飲料。 我面向牆壁右邊,所以我看見了最角落的那個位置。那裡是班上一位女同學常常坐的位子,她偶爾提著裝有保特瓶的袋子,抱著書包靜靜的坐在那裡。當我們一群有話聊的人站的站坐的坐笑成一團的時候,她就跟我們隔了一道看不見的牆,坐在溫度完全不同的角落。 所以,有時候我的朋友們,還有我的朋友的朋友們,就會忽視她。偶而,就在小貨車停在紅綠燈前面的時候,有條小狗會搖著尾巴路過,然後和她相視一眼,彼此微笑一下。但是,最後大家還是會忽視她。我從來就沒有忽視過她,即使在和同學聊天,有時候我還是會用餘光瞄她一眼。不過,兩種截然不同的溫度讓光扭曲了,我就看不清楚她眼睛裡藏著的是什麼。因此,我就乾脆先不要看她,先看眼前聊天的對象。 通常會跟我聊天的對象是同班的特定一名同學。他有個曾經做過警察的父親,因此雖然他常常開玩笑,但是我很瞭解,他正義感是很強的。不過,像我這樣瞭解的人不多,大多數人只是批評他、指責他。「就由他去吧。」被謠言逼得無可奈何之後,正義感再強,他還是只能這樣說。小小一名學生的力量就是這麼薄弱,處理事情方面提不起勁。不過,他懂得把力氣用在該用的地方。 我和我這個死黨常常走在一起,聊正在看的漫畫,正在打的電玩,正在讀的書,正在聽的音樂等等。反正,我們同學們都很有默契:放學之後,功課絕口不提。某一天,中午就放學了,我們一大票朋友站在便利商店門口等公車,付個十九塊錢搭車回家。公車不來,我們也沒辦法,所以我和他就決定自己來走這段下坡路。「你們白癡啊?」某個隔壁班同學笑我們。哈,我想反過來笑妳,這麼小小的苦都吃不了,怎麼成為真正的男子漢呢?算了,妳又不用當男子漢。「喂,我們騎這台滑板車回家吧!」我指著便利商店門口不知道誰停的一輛滑板車告訴我死黨。不過他說:「只有一台不夠我們兩個騎。」 就這樣,我和他雄赳赳氣昂昂的大步過馬路準備「長征」。「訓導主任說:過馬路要走斑馬線!」所以,我們兩個很滑稽的每一步都踏在白線上。油漆都快被磨得看不見的白線就這樣被雞蛋裡挑骨頭的全部發現,然後我們一人各踩一腳,很快的,搖搖晃晃的,我們到對面了,正好花掉十五秒。 不過,我沒忘記回頭看一眼便利商店。因為那個女孩依然坐在牆邊,她還在等下一班車。 我還記得上次我這樣看她時的情景:那是一個下著小雨的晚上。她自己一個人搭公車回家了,而我和死黨還在牆角聊天,發現她的袋子被遺忘在角落。「哦!」我們兩個手賤,就開袋子來看有什麼,結果只有一瓶沒喝完的飲料,跟幾本作業簿。「怎麼辦?」他的正義感湧上來了。「喂,你拿回家,明天再還給她。」他這麼說,而我也有點想這麼做:想親手把她的東西還給她,順便可以難能可貴的跟她說幾句話。不過,我當時膽量還不夠,所以我拒絕了。他想了一想,這麼做果然也不妥當,乾脆不理它。隔天晚上,那位同學沒有搭到車,正在等下一班的時候,我和死黨的車來了。 正在一如往常的猛踩白線的時候,我裝作很自然的樣子,回頭對她喊:「東西要記得帶回家!」 「……?」她沒出聲,但是她笑了,我有點站不穩的飄逸感。注意腳下,原來是天雨路滑。 死黨的綽號叫做「領主」。因為我們的歷史老師教到「領主」這個名詞的時候,同學們很驚訝的發現在我們班上就剛好有這種社會結構。他在班上也不是什麼領導人物,只是有個感覺很像小學生的同學(即使他現在上了高中還是很像小學生)一直跟著他和我。於是,他成了小學生的「領主」,我便成了小學生的「師父」。 所以「領主」跟「師父」這次要來「御駕親征」了!我們兩個人半開玩笑的走了幾十公尺,並且很故意的讓還在便利商店門口等車的同學們看到我們兩人英雄般的背影。背影消失在地平線末端,不過他們還是覺得消失的人是白癡而非英雄。「呵呵,這就叫男人的背影。」領主說。這時,後方五十公尺處的同學們正指著我們笑:「呵呵,那就叫傻瓜的背影。」 現在我正在步行的位置是距離公車站牌不遠的田間公路。兩旁都是稻田,讓我感到自己十分渺小。為了挽回人類自以為龐大的驕傲,我很希望這時候領主站在我旁邊,這樣我至少會覺得放眼望去最令人注目的東西剛好跟我差不多大。 班導師教我們努力的時候,曾經告訴我們,都市人的生活步伐快,所以都市人走路速度都比較快。現在靜靜一個人走在這裡,我好像看到真相了。人類自己一塊一塊疊在道路兩旁的建築物是如此渺小,簡直跟人一樣渺小,兩步就能越過,跟廣大的稻田根本不能相比。在城市走路的人,兩旁的小房屋都在用崇拜的眼光看著他們然後向後退去;但他們要是跟我一樣到鄉下來走走這條下坡路,他們就會知道:不論怎麼走,你永遠不可能跟大自然擦肩而過——他會一直走在你前面。 大自然正在前面領導著我。我踏了三兩步,繞過路邊的幾顆石頭,也懶得去踢它。這麼走著走著,還真的有些累,我真希望我現在是騎著腳踏車。我還記得,剛學會騎腳踏車的時候,我曾經在田間小路騎車,結果失去平衡栽了下來,人跌在地上,車卻掉進田裡。路過的兩個學長費了好大力氣(當時我們三個都是國小學生)才把車拉起來。還有一回,我和同學並排一起騎車,我在左他在右,結果他想左轉繞進小巷子,卻把我連人帶車鉤住甩進一旁的水溝裡。不過,那都已經過去了,現在要是有台腳踏車,我絕對不會那麼滑稽。 想到這裡,我瞥見路旁的一台廢棄的轎車。這台廢車去年就已經在這裡了。 領主跟我走得汗流浹背,但是彼此都為自己能展現所謂鬥志而感到驕傲。那是種天真的驕傲,我們兩個其實隨時都想搭其他交通工具落跑。「看!我們的車來了。」領主指著後面一輛交通工具跟我開玩笑說。我不需多注意看,就知道那是輛腳踏車。一個戴斗笠的老農夫騎著腳踏車緩慢的經過我們身邊。然後,換我跟他開玩笑了。我指著一台停在路邊的機車告訴他,我們可以騎機車回家。「但是我們沒車鑰匙啊。」領主也回敬我一句。 就在長長的下坡路上,領主開始不太正經了——事實上他早就不太正經了。「嘿,我可以用鼻屎做成棒球。」他做出挖鼻屎的動作(當然,沒有真的挖),然後把我沒看到的那顆鼻屎高高拋起,然後揮出我沒看到的那根球棒把球打到外野,但很可惜,那顆球被我接殺了。我用三根手指頭抓住球,以飛碟球的技術丟出去,可惜洗溝。領主往前以我沒看到的動作跑了幾步,撿起球,運了兩下之後起跳,輕輕將球推進我沒看到的籃框。 「喂,聽說你考上的那間學校校地很大喔。校地那麼大,要是全部拿來當作球場,要打什麼球比較好?」 我記得我有問他這個問題。現在回想起來,一般人應該都會說高爾夫球,但是我們當時講了十幾項球類運動硬是沒有這一樣。當時是領主先想了一個: 「打棒球吧,防守那邊大概要有九十個人喔。」 「打籃球啊!光是過中線就崩潰了……。」 「橄欖球啦,根本不用防守,帶球的人就自己暴斃了。」 「還是拿來打小鋼珠吧。」最後我說。領主點點頭大表贊同。 這時候,我們又路過另一台車。我再度向領主提議搭這台車回家,但他說:「這台車門鎖著,你進得去才怪!」我於是試探性的一拉門把,啪,車門還真的開了。「不會吧……?」當然不會,光是開了車門又能怎樣呢?這台廢車的輪胎可是已經剩下一半了呢。 我看到一個站牌,這裡等得到公車。雖然只要剛才在路口等公車就好,但是我都已經走了快要一公里了。現在我每天上學都是走類似這樣的距離,只要不被緩慢後退的自然風景打敗,一公里嘛……很簡單。 不過我國中的時候可不是這樣。雖然一公里我國小就走過,不只用走的,還用跑的,背上背著書包、右手抓著雨傘、左手抱著四本漫畫書,不過,那是因為一不留神坐公車坐過了頭才臨時激發出來的潛能。在我國中的時候,在正中午連續走一公里可是很累的呢。 不只我累,領主也累。所以,我們兩個就席地而坐,休息一下,聊聊天。正當我覺得怎麼有椅背可以靠的時候,我發現我們兩個正坐在一堆垃圾的前面。「這裡是站牌了耶。我們在這裡等車了啦,不要再走了。」什麼?領主已經被打敗了?這也難怪,走完一公里之後,我只消再走個兩公里就到家了,但是領主恐怕還有四五公里路。因此,我妥協了。「好吧!我們在這裡等車。公車比我們快那麼多,就算誤點,現在也應該快到這裡了吧?」 所以,我們就看到公車快到這裡了。兩個人沒等公車停好(因為公車總是不停好就開門),汗也沒擦,就跑上車吹冷氣了。事實上,當汗流了很多的時候,最好還是不要去擦比較舒服。 「十九塊。」老司機說。 我們兩個互相瞄了對方一眼。怎麼,男人的背影連一塊也沒幫我們省下? 才一上車,幾位乖乖在車站等誤點車的同學赫然坐在最後排,五個人坐在一起。「白癡啊?」我們兩個不可避免的被奚落,但是心情很好。因為剛剛走了那麼長的一段路,我和領主都不想要擠在那群人中間熱,甚至不想要兩個人坐在一起熱。 所以,我們一人挑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領主是有智慧的人。我現在並沒有在想如何跟他一路打鬧回家,而是在考慮要不要問他——在我我鼓起勇氣去和那個女孩認識之前,我得鼓起勇氣詢問一下好朋友的意見。 但是,一路上,我們一句話也沒有說,而公車就這樣載著我回到家。 結果領主就是領主,那個女孩依舊是那個女孩,我也還是我。 畢業之後,不論是那個女孩,還是領主,我都不曾再和他們見過面。我還記得,那個女孩從來不回來參加我們的同學會,而領主每次都比我早出席也早離開,所以我老是沒見到他。我知道我一定很快就能再碰到領主,到時候我們會再度歡笑;但我不知道我會不會再遇見她。 我們的人生一樣是尋找各種交通工具來行走漫長的路,但是每一個人的方向都不一樣。某兩個人永遠相伴同行,某兩個人老死不相往來,某兩個人交會在一個路口,然後又再度遠離。 「我回來了……」 天哪,我得找一下我的鑰匙有沒有在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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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發表 第一屆台中一中育才文學季散文組第二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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